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全面优化防控措施,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科学精准防控,筑牢健康防线**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办近日发布了最新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该通知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对重点领域防控、重点人群保护、医疗资源储备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下是通知的详细解读。
优化调整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应对疫情
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家“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策略,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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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取消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管控,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范围,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应及时解封。 -
优化核酸检测策略
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重点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如医疗机构、养老院、快递外卖等)和高风险区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鼓励抗原自测。 -
调整隔离管理方式
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居家隔离,具备条件的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密接者原则上实行5天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医疗机构、商超、物流等重点行业要确保正常运转,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强化重点人群保护,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通知特别强调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保护,要求各地加强健康监测和医疗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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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各地要优化接种服务,通过设立绿色通道、上门接种等方式,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率,降低重症风险。 -
加强医疗机构资源储备
各级医院要确保发热门诊、急诊、重症监护床位充足,加强药品、设备、医护人员培训,提高重症救治能力。 -
优化分级诊疗体系
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健康监测和轻症患者管理,二级以上医院重点收治重症患者,确保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
保障特殊群体就医需求
对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机构要建立应急就医机制,确保及时救治。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防护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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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鼓励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 -
科学应对感染
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冠病毒,避免恐慌,无症状或轻症患者可居家观察,如出现高热不退、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
加强心理疏导
针对部分群众可能出现的焦虑情绪,各地要开通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公众平稳度过疫情高峰。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最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办要求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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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属地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避免“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
加强督导检查
省疫情防控办将组织专项督导,对防控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各地要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如遇疫情反弹,要迅速采取精准措施,避免大规模扩散。
科学防控,共筑健康防线
山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办最新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本省疫情防控进入更加科学精准的新阶段,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山西省将继续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政策调整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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