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疫指挥部最新通知,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居民健康安全
随着国内外疫情形势的不断变化,浙江省防疫指挥部近日发布了一系列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些措施涵盖了从入境管理到社区防控的多个方面,体现了浙江省在疫情防控中的高度责任感和科学态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通知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根据浙江省防疫指挥部的最新通知,所有入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4+7+7"的健康管理措施,入境人员需在指定地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随后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最后再进行7天的日常健康监测,这一措施旨在全面覆盖病毒可能的潜伏期,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通知特别强调,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并需每日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对于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继续在集中隔离点完成7天的健康观察,所有入境人员在解除隔离前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浙江省防疫指挥部对各类重点场所提出了明确的防控要求,对于医疗机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强化发热门诊管理,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需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在学校防控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消毒,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接种疫苗,构建校园免疫屏障。
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浙江省防疫指挥部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社区工作人员需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动态排查,特别是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管控。
通知还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通过"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实现精准防控,对于居家隔离人员,社区需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确保隔离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
疫苗接种工作部署
疫苗接种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的关键措施,浙江省防疫指挥部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接种。
通知明确了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以及60岁及以上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各地需合理设置接种点,优化接种服务,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加强疫苗接种科普宣传,消除公众疑虑,提高接种意愿。
应急处置机制完善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浙江省防疫指挥部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各地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要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包括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重要物资,确保至少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要加强医疗救治力量准备,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居民个人防护指南
浙江省防疫指挥部通知还对居民个人防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居民应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特别是室内密闭空间的聚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居史。
通知鼓励居民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浙江省防疫指挥部的这一系列通知,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在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的背景下,这些措施的及时出台将为浙江省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好浙江这片热土的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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